200個警示牌難阻東昌湖“野泳者”
溺水易發(fā)
200個警示牌可以警醒到誰?
此類警示牌,東昌湖風景區(qū)至少有200個。
警示牌背后,常常有野泳者換衣下水。
3日5時許,東昌湖游船碼頭,不少“野泳者”陸續(xù)脫衣下水,他們懸掛隨身物品的柵欄上,一塊寫有“水深危險 禁止游泳”的警示牌靜靜地釘在那里。
據(jù)了解,東昌湖由8個湖區(qū)和20余塊水面組成,水深約3—5米;京杭運河(城區(qū)段)全長17.5公里,平均水深2—3米。湖河水域開闊、水情復雜,是落水、溺水等安全事故易發(fā)、多發(fā)地。
事實上,聊城市旅游發(fā)展集團在東昌湖、運河沿線多處設置了安全警示牌,提醒市民“水深危險 禁止游泳”。而且,在原來區(qū)域設置的180個警示牌上的基礎上,又制作了20個警示牌,安置到沙灘浴場等重點區(qū)域,通過各種方式提醒市民、游客不要到東昌湖、運河等水域游泳,自覺遠離危險水域。
尤其是在游客居多的沙灘浴場,還設置了LED大屏幕滾動播出預防溺水等安全提示,建設了瞭望塔與高音喇叭,對游泳者超出安全范圍予以提醒。
然而,即便是這樣,依然警醒不了一些“野泳愛好者”,仍然有不少人為了圖方便,抱著僥幸心理選擇就近下水。而整個東昌湖水域,唯一可以“合法”游泳的地方就是沙灘浴場。
提及這些,任鑫軍講述了一件自己親身經歷的一件事,也正是這件事讓他感嘆,預防溺水悲劇的發(fā)生,提升市民安全意識是重中之重。
任鑫軍說,幾年前,自己和隊友接到求助去打撈一位溺水者,在此過程中,出事水域仍有人不顧安全私自下水游泳,在向對方說明利害并勸其上岸后,卻遭到拒絕,“安全意識如此淡薄,視自己生命安全如兒戲,很是讓人不解”。
而對于“野泳者”口口聲聲所說的“專業(yè)”,任鑫軍表示,有時候事故的發(fā)生和游泳技術并無太大關系,在野外水域游泳,水草可能纏住你的腳、碎石可能劃破你的腳、淤泥可能陷住你的腳,這個時候,縱使游泳技術再高超,也終究無法施展,從而導致溺亡事故的發(fā)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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